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0日 16:44进入复兴论坛来源:红网-长株潭报手机看视频
蒋军(化名)今年26岁,是一名装修工人。去年8月份,他与株洲市芦淞区一茶楼老板贺明(化名)因为装修问题产生纠纷。对方为了让他赔偿一万元,将他关了起来。蒋军试图逃跑,却从五楼窗户处摔了下来。8月8日,贺明因为非法拘禁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1年3月,经朋友介绍,蒋军以8万元的价格承包了贺明位于芦淞区的一个茶楼的装修工程,完工后顺利领走了工程款。
8月的某一天,贺明将蒋军约到茶楼,并称装修质量有问题,要求蒋军赔偿十万元。双方商量之后,蒋军答应赔偿一万元。因为蒋军一时拿不出钱,当天夜里,贺明指使两名“帮手”将蒋军带到某五层楼房间内,并多次逼着蒋军给家里打电线点,蒋军试图逃跑。他趁着看守人员睡觉的时机,准备爬窗逃离,结果不慎从五楼摔下。
今年2月22日,贺明等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移送到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办案检察官刘师群讯问的过程中,贺明表示希望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适用刑事和解,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紧接着,刘师群按程序约见了被害人蒋军。当蒋军拄着拐杖走进公诉科,连坐下都有点困难时,刘师群隐隐感觉到伤情鉴定有蹊跷。
由于蒋军对在侦查阶段达成的和解协议以及自己的伤情鉴定表示认可,检察官开始启动刑事和解复核程序。为了慎重起见,刘师群与技术科法医交流了意见。
法医在翻看了临床医院住院病历与司法鉴定意见书后,认为该份伤情鉴定书只对受害人的手部伤情作了鉴定,没有涉及关键部分,因此认为轻伤结论存疑。
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该院于3月21日对该案作出了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受害人的伤情重新鉴定。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芦淞区人民检察院的法医会同公安机关到首诊医院株洲市一医院调取了完整的病历资料。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根据完整的病历资料并对受害人进行临床医学检验后,最终得出了蒋军伤情构成重伤的鉴定意见。
7月10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以贺明等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8月8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贺明等三人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贺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另外两人也相应地被判处缓刑。